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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张吧。我妹妹妹夫加上我。”
“行,包在我身上。现在可以去吃饭了?”
本来只是三个人的晚餐因为顾雷挑了个圈内人常去的餐厅最后终于发展成要了最大的包间还是不够,硬是抬了张小桌子进来拼桌。因为谢明朗和言采实在是太久没有在人前双双出现,听到他们来了,陆陆续续不知道进来多少人打招呼,打着打着又有很多人坐下来不走,索性连晚饭也一起吃了。谢明朗的精神状态一直很好,这个晚上尤其健谈,除了不喝酒,倒是和病前没有什么区别。这一顿饭吃到下半夜,全餐厅只剩他们这个房间还亮着灯,有人喝多了,也有人没喝酒也醉了——一切好像回到谢明朗病前,他们在湖边的大房子里常会发生的情景。
这场久违的筵席持续到谢明朗露出当晚的第一缕疲态才欣然散去。好些朋友都说要再送他们一程回去,又都被言采和谢明朗一一推辞了:这家餐厅离市内的公寓步行不过几十分钟,走过去正好。
他们留下车子,告别了朋友,走在曙光微露的街上,刚过去的热闹还在耳边嗡嗡作响,谢明朗一边走路一边哼着听不出调子的歌,兴致不减,言采也不打断他,陪他走过一个又一个街口,蓦地谢明朗站定了脚步,扭过脸,露出一个笑脸:“在想什么?”
“在想以前有一次你喝醉了,我背你上楼。”
谢明朗有些吃惊地盯住言采:“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一点也不记得了?”
“很早以前了。当时你醉得连我都不认识了,怎么还会记得。”
仔细地思索了一会儿后谢明朗摇摇头:“好吧,既然是很早以前那就不管了。”
言采无声地笑了起来:“别管了。”
不知不觉之中离家也就五六分钟的路程了,言采甚至都能看见自家留着的一盏夜灯,在这个万籁俱静的时间段里是如此的惹眼,但等待他们归家的,也就只是这一盏灯火了,事到如今,他觉得问一问也不错,就问:“当初我要你生个孩子,你没听,现在后悔吗?”
“发神经。”谢明朗重重地拍了一下言采的手臂,语气虽然抱怨,但仔细听,又似乎还是含笑的。
“我倒是有点后悔。如果当初我坚持,你这个人其实性格并不强硬,早晚会答应。也就不用过了二十年,给意明中意的女孩子要戏票了。”
“要是你真的坚持,那我只好一棒子把你敲晕然后塞进包里带你去天涯海角流浪直到你放弃这个不靠谱的念头为止。”
他说完一挥手,很是豪气干云,像是随时能收拾起行囊走到世界上任一个地方。事实上他也无数次这样做过,收好包,带着相机,一次次离开,又一次次回到言采身边。
像一只顽固的候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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